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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细水”、“鼎实”字样命名私募投资基金产品的声明

收藏 1925 2020-03-11 来源:鼎实
原创
摘要:我公司合法使用以上商标进行命名的私募投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均为“广州市好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非我公司发行但使用含有“细水”“鼎实”字样命名的私募投资基金产品,均与我公司无关。


我公司关注到近期有客户对含有“细水”、“鼎实”字样的私募投资基金产品及基金管理人产生误认,且经查实,确实存在其他公司使用近似“细水”、“鼎实”商标命名该公司的私募投资基金产品,导致客户及业内机构认为该公司(及私募投资基金产品)与我公司有特定关系。

在此,我公司郑重声明:

一、“细水”、“鼎实”是第36类商品和服务类别(发行有价证券;艺术品估价;典当;保险经纪;金融服务;银行;金融贷款;金融管理;经纪;信托)的商标,我司合法使用该商标,任何其他第三方不得不正当竞争或侵犯商标权。

二、我公司合法使用以上商标进行命名的私募投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均为“广州市好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非我公司发行但使用含有“细水”“鼎实”字样命名的私募投资基金产品,均与我公司无关。

三、我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从未在其他地区(广州以外)成立子公司、分公司等,也从未授权其他公司使用该商标命名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如投资者对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有疑问,请登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http://www.amac.org.cn/index/)查询产品的具体信息(如基金管理人名称),或者拨打我公司官方客服热线4006-823-845进行核实。

对侵犯我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我公司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

 

广州市好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3月11日


鼎实谨遵《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格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请阁下详细阅读本提示,并注册成为合格投资者,方可获得鼎实私募投资基金产品宣传推介服务。

尊敬的鼎实用户: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规定,您需要进行身份认证后才能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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