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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实观察】资管新规打破刚性兑付 高杠杆将成历史

595 收藏 2017-02-22来源:鼎实|卢毅涛
摘要:每次有政策新规出来,均对行业影响甚大,昨天的资管新规消息也不例外。与其它卖方解读不同,鼎实站在买方的角度解读,新规对投资者有两个较大的影响,一是彻底打破了刚性兑付,投资者自负盈亏原则将体现;一是规范并严格限制了杠杆倍数,超高杠杆将消失。

昨天资管新规要来的消息引起广泛关注,并有多种解读,但基本都站在基金管理人、产品设计方的角度去解读研究政策,对投资者的影响到底在哪些地方?先看政策,消息称监管部门针对资产管理业务的多层嵌套、杠杆不清、套利频繁等问题,正在酝酿起草统一标准规则(下称新规),主要措施包括打破刚性兑付、加强非标资产管理、统一资本约束、统一杠杆要求、消除多层嵌套等。

第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资产管理业务到底包含哪些产品?

资产管理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资金信托计划,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基金子公司、期货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投资基金等。

这几乎是要把投资者能买到的产品都一网打尽了。

最大的影响是从政策上打破了刚性兑付。银行理财一直以来都是银行刚性兑付,信托虽然早就打破刚性兑付,但大型有实力的信托公司还会有刚性兑付的优势。新规一出来,大家都不能刚性兑付,那就等于安全线都统一了,都没刚兑了,凭产品的质量说话。

第二大影响是限制杠杆。市场上高杠杆套利型的高收益债券产品要消失了。

债券型私募基金有一个重要的赚钱模式,买入高利率债(假设4.5%),质押给机构借钱(假设借钱成本3%),再去买高利率债,从中赚取息差(4.5%-3%=1.5%),然后再放10倍杠杆,那就能获取年化15%的稳定的低风险收益。

现在不允许放高倍数的杠杆,所以这类产品甚至是债券私募中有用相关策略提升收益的都受到影响,结果就是这种以高杠杆倍数进行套利的产品将消失。

新规规定如下:银行理财、公募基金、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管产品,总资产/净资产比例一般为140%,个别为200%。投资于同类资产的产品适用统一标准,固定收益类、股票及混合类、其他产品的杠杆倍数分别限定在3倍、1倍、2倍。

说了两个大利空,就来两个小利好。分别是统一资本约束和风险准备金以及消除多层嵌套。

统一资本约束和风险准备金,提取最高至不超过产品余额的1%。但风险准备金主要用于弥补因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违反资产管理产品协议、操作错误或者技术故障等原因给资产管理产品财产或者客户造成的损失。也就是说“乌龙指”、技术故障什么的,至少管理人会赔偿一部分;但产品出了风险,还是要投资者自己承担,而且还没有刚性兑付。

消除多层嵌套可以降低产品费用,对于高净值客户来说用处较大,因为少了几层结构,管理费计提就少了很多。但对于一个只买几万元银行理财的投资者来说,本来银行提供的收益就无需理会经过多少曾嵌套,按利息支付就是了,作用很小。

整体而言,新规在提醒和教育投资者,未来投资一定是自负盈亏,拥有好的投资理念,加强学习,提高投资能力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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